1、在沒有檢測油氣濃度,并無任何防護面具的情況下,盲目進罐檢修作業。雖然事前油罐進行了清洗和強制通風,但油氣不能徹底散凈,加上檢修浮盤時,浮盤里及浮筒仍不斷有油液析出,油氣較濃,極易造成入罐作業人員中毒事故。 2、在沒有檢測油氣濃度,確認在安全極限范圍的情況下,盲目進罐使用非防爆電鉆施工,并采用無任何防爆的1000W典鎢燈在罐中照明,嚴重違反安規,極易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。
3、無專業電工、未經許可,維修人員擅自在庫區搭接電線,并險些釀成人員觸電事故。
4、維修方在只辦理了入庫手續,但未辦理限制空間作業許可證、未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的情況下,擅自入罐施工,嚴重違反油庫HSE管理規定。
5、入罐作業時,罐外無人看護,現場無安全員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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